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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评价机制和实施办法
2024-04-16 16:54  

【环化2021-8

为有效评价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在充分了解学院各专业毕业生的职业和就业状态以及能力发展情况的前提下,客观评价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特制定化工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达成评价机制和实施办法。

一、评价对象与要求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主要针对最近一次修订的培养目标展开调研工作,评价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定位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否具有本专业办学特色,是否对毕业生就业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职业定位以及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有清晰合理的描述。

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的对象为学院各专业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调研对象人数或比例必须具有代表性,通过开展针对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及行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调研工作,依据跟踪和调查得到的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总体判断。

二、评价组织与职责

由学院各专业责任人牵头成立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关于培养目标的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工作。工作小组主要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专业责任人、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以及行业专家等构成。学院教务办和辅导员负责协调与配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评价周期

各专业应每4年开展一次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评价工作,评价时间与当年修订专业培养方案的时间同步。各专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缩短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评价的周期,或根据需要在每4年的评价周期内增补评价次数。

四、评价内容与方式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应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内容。

(1)内部评价

内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校内专家、专业骨干教师及在校生。应召开专业内的关于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座谈交流会,就现行的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教育部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否符合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及化工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技术发展需求,是否符合学校和专业的层次及定位等内容展开调研,并形成会议纪要。

(2)外部评价

外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企业和同行专家等利益相关方。各专业应开展针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现状、毕业生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专业现行的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应召开企业专家、同行专家的座谈交流会,针对现行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技术发展需求,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等内容展开调研,并形成会议纪要。

2.培养目标达成评价

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应包括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两部分内容。

(1)毕业生跟踪反馈

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查对象主要指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校友)。各专业可以根据现行的培养目标设计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应易于理解与回答,且反馈的信息有助于客观分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各专业也可以召开校友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况。各专业应依托各类信息化工具或管理平台,构建相对稳定可靠的毕业生沟通和联系的渠道,按期按需开展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研工作。

(2)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主要指用人单位评价(含行业专家)。各专业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委托相关责任人反馈毕业生工作现状及能力发展现状。各专业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将本专业培养目标分解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的若干问题,并对反馈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各专业应积极与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或者行业组织等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为本专业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工作搭建平台。

五、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评价工作小组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反馈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评价报告》并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进行审核。

六、评价结果的利用

结合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提出建议,为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提供正确指引和依据,促进专业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本科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

【环化2022-12

为有效评价本院本科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分析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并将评价结果用于后期专业教学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对象是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各专业每一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针对所在专业学生毕业要求,逐项进行评价。

二、评价组织及职责

由学院组织专门的评价工作组负责具体协调实施,负责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人员包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负责人;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负责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的制定,并参与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专业教师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主要实施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培养环节质量监控、课程目标达成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和改进策略制定。

三、评价周期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周期为4年,即学生入学后,经过大学4年的学习,在大四下学期,学生毕业前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总体评价。

四、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方法包括以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为基础的定量评价方法和以毕业生反馈意见为基础的定性评价方法。

1.基于课程目标达成的成绩分析法

该分析法的数据来源于专业课程体系中所有可评价的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环节(以下简称课程),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据此评价结果及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获得该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一)数据来源

(1)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单(随堂测试、作业)、实验成绩单、期中/期末成绩单、综合成绩单、空白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随堂测试、作业、期中/期末考试、实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

(2)研究报告课程:研究报告评分标准、研究报告成绩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

(3)课程设计:课程设计资料、课程设计评分标准、课程设计成绩、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

(4)实习: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评分标准、实习成绩、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

(5)毕业设计:毕业设计各项资料、毕业设计评分标准、毕业设计成绩、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

(6)实验课程:实验报告、实验报告评分标准、实验成绩、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

(7)所有课程目标对所有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及公式表达。

(二)抽取的样本

课程对应的教学班所有学生。

(三)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按照课程教学大纲,针对每个课程目标对应的教学环节,某课程目标的达成计算公式如下:

1649299668(1)

在上式中:

i:支撑某个课程目标的教学环节数为i,例如支撑某个课程目标的教学环节分别为大作业、考试、随堂测试、实验,那么i=4

平均分:支撑某课程目标的第i个教学环节的所有学生成绩的平均分。

目标分值:支撑某课程目标的第i个教学环节的满分值。

权重:支撑某课程目标的所有i个教学环节对该课程目标支撑的重要程度,该权重由课程负责人确定,且其和为1

专业可对课程目标达成值设定阈值,对于低于阈值的课程目标进行持续改进。

(四)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计算

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由支撑该指标点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决定,其达成计算公式如下:

1649299870(1)

在上式中:

j:支撑某毕业要求指标点的j个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达成值:由第三部分计算出。

权重:支撑某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所有j个课程目标对该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的重要程度,该权重由专业负责人确定,且其和为1

(五)毕业要求达成计算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由该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决定,其达成计算公式如下:

1649299910(1)

在上式中:

k:某毕业要求的k个指标点。

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值:由第四部分计算出。

权重:某毕业要求的所有k个指标点对该毕业要求支撑的重要程度,该权重由专业负责人确定,且其和为1

专业可对毕业要求达成值设定阈值,对于低于阈值的毕业要求进行持续改进。

2.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法

各专业在每届毕业生毕业前,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应届毕业生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在调查问卷中,应设置每个毕业要求的评价等级。调查结束后,由学部(学院)或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对收到的所有调查问卷进行量化的统计计算,得到应届毕业生对各个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

五、评价结果的分析

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根据基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成绩分析法和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法的评价结果,分别形成《基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和《基于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并针对所有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形成《××专业××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六、持续改进

依照持续改进机制,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将《××专业××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反馈给专业负责人及各教学环节负责人,并用于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设置等)、教学大纲等方面的持续改进。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将改进建议落实到第二学年课程实施中,再通过评价提出新的改进建议循环改进。专业负责人1-2年为周期将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反馈给对应支撑环节课程负责人,建议课程负责人将毕业要求达成改进建议纳入课程目标达成改进意见中,继续循环实施、分析、改进。

七、附则

本办法由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本科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办法

【环化2022-12

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是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核心,也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重要依据。为建立健全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为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特制定环化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办法。

一、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选编教材、组织教学、学校/学院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教学大纲应按照其所支撑本专业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进行制定。要坚持科学性、思想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总结长期积累的教学经验,较好地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结合我院课程实际情况进行。

2.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应与课程建设相结合,要立足于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要求,要体现学科优势。3.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应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充分体现优化课内、强化课外,重视教学大纲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和引导作用,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及创新能力。

4.课程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课程名称、课程编号等基本信息要与人才培养方案完全相符。

5.课程教学大纲应依据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等每学年修订一次。

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1.评价对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象是环化学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所有专业课程。

2.评价责任人及职责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结束后,依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进行评价与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并提交给专业教学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

3.评价周期

每学年一次,评价时间为每年暑假。

4.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是以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定量评价法为主,同时积极探索其他合理定性评价法为辅的综合评价。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考核点)的考核结果,针对学生整体和个体的课程目标评价方法如下:

A.面向整体学生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某课程目标的达成计算公式如下:

1649299668(1)

在上式中:

i:支撑某个课程目标的教学环节数为i,例如支撑某个课程目标的教学环节分别为大作业、考试、随堂测试、实验,那么i=4

平均分:支撑某课程目标的第i个教学环节的所有学生成绩的平均分。

目标分值:支撑某课程目标的第i个教学环节的满分值。

权重:支撑某课程目标的所有i个教学环节对该课程目标支撑的重要程度,该权重由课程负责人确定,且其和为1

专业可对课程目标达成值设定阈值,对于低于阈值的课程目标进行持续改进。

B.针对个体学生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每个学生课程目标评价值分布情况。

若课程目标i的达成由N个考核点支撑,设第j个考核点的总分为Sj,学生实际得分为Aj,权值为Wj,那么

某生课程目标i的达成评价值OAi

其中,支撑课程目标i达成的所有考核点的权值之和为1,即: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主要包括问卷法、座谈交流法、专家评价法等。课程负责人通过定性评价法掌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根据同行专家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意见,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

5.评价过程

课程评价过程包括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计算、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自评、评价材料与课程目标相关性审核、课程质量综合评价4个环节。

1)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计算

课程负责人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汇总各教学班的考核数据,根据各考核环节认真确定支撑课程目标达成的考核点及其权重值并充分说明支撑理由,计算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同时采用定性评价法进行分析与总结。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自评

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发现课程教学的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并提交给专业教学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核。自评报告应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3)评价材料与课程目标相关性审核

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核自评报告是否聚焦学生学习效果、是否体现课程目标、是否能促进和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相关性审核通过后才开展课程质量综合评价,否则终止评价。

4)课程综合评价

院教学指导委员审核课程评价材料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给出具体的审核意见。对于审核通过的课程,要求课程负责人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拟定的持续改进措施开展教学活动。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课程,将由专业教研室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该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分析并拟定持续改进方案。

三、附则

本办法由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环化2021-8

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规范我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及评价相关实施细则。

一、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的原则

课程体系是直接影响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和学生学习成效的基本要素。课程体系设置应能有效支撑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符合学校对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指导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并充分体现专业特色。

二、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的组织机构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各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及合理性评价的组织机构,教学副院长是总协调人,各专业负责人是相应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及评价的直接责任人。

制(修)订相应专业的课程体系,专业负责人带领骨干教师具体完成本专业课程体系调研、调研结果统计分析、组织专业内研讨、课程体系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等工作。

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的责任人为各课程负责人,可根据前一轮教学情况每年修订。

三、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的周期

课程体系的修订与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一同进行,一般为4年,每年可局部调整。

四、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程序和评价方法

专业课程体系评价以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为依据,结合往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调查问卷,以及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获得的任课教师、行业与企业专家意见,分别从课程体系设置能否有效支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是否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能否体现专业特色等方面进行评价。最终由专业负责人完成课程体系评价意见及其分析报告,上报学院和教务处。

 

图示描述已自动生成

1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程序

五、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和合理性评价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遵循产出导向教育的反向设计原则,以落实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最终实现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在学院的统一管理下完成,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同时制定符合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

1)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课程目标与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合理;

②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能有效支撑课程目标的实现;

③课程考核方式能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

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时,必须明确以下三个支撑关系:

①明确课程目标对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

②明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③明确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要求包含以下五个要素:

①课程目标、课程培养学生的知识和能力;

②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

③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包括主要教学内容(含实验)、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学时分配等;

④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要求做到考核评价易衡量,考核评价有依据,考核评价针对课程目标;

⑤指明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2)课程教学大纲的合理性评价

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合理性评价的标准为:课程目标与所支撑的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是否合理;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能否有效支撑课程目标的实现;课程考核方式能否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

六、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及持续改进

课程体系支撑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如果经过评价、分析,专业毕业要求不能达成,应改进课程体系。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及其持续改进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的最基本环节,如果经过评价、分析,课程目标不能达成,应加强督导改进教学方式,同时加强师资培训、实验设施、实践环境等教学保障条件的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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