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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2024-04-11 14:3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类别

具体内容

加   分

标   准

 

1.政治表现:40

申请入党(团员)、申请入团(非团员);10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以团日活动为主);20分,请假一次-2分,无故缺席一次-4

按期进行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上交2份)。10分,缺1-5

25%

2.团队精神:30

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善于合作(以参加班级的集体活动为准);   20分,请假一次-2分,无故不参加一次 -5分。

主动为班级建设提供合理的建议或有典型事迹。10

3.道德修养:30

爱护学校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厉行节约并能劝阻破坏公物环境行为;10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无不文明行为;10

为人坦诚,团结协作,助人为乐,乐于奉献。10

考试课和考查课总平均分(包含体育成绩)

45%

体育成绩(2分:A 1.9  B1.7  C1.5  D:1.3.....以此类推)

2%

早操+心理素质(5+3分)

8%

能力文化素质

能力素质:10

文化素质:10

加分项详见下表

20%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加分标准

类别

加   分 内 容

加   分

标   准

1.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含校级)发表论文者或在校级以上各类创新竞赛获奖者

见附表一

2.学习成绩进步大,一学期提高8名次以上者(含8名次)

0.5

3.参加校级创新基金项目课题研究或创新竞赛(未获奖)

0.2/次(限0.4分)

4.①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四级考试80分以上者

0.5分(只能加1次)

  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

0.2分(只能加1次)

5.①获得国家颁发的计算机操作员或程序员证书

全国2分,省市1

  ②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

1

6.获得国家各类资源证书

0.5分(只能加1次)

1.①获校级星级寝室的寝室长及成员

舍长0.8

成员0.5

②获市级文明寝室的前市长及舍员

舍长1分,成员0.8

2.学校卫生检查达标率90%以上的寝室(以舍办公布为准)

舍长0.5

成员0.3

3.学院学生会每月卫生评比中获星级寝室者

0.2/人·次

4.①班级干部

②学生会干部

③社团干部(院级或校级社团)

班长、学委0.7

团支书、体组委0.5

其余0.3

学生会部长0.7分,

干事0.5

社团社长0.5分,

部长0.3

5.参加各类集体活动(讲座、报告会等)及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等相关活动

0.1/次(限2分)

6.①校报、院报发表文章

校报1/

院报0.5/

②校报、院报投稿未发表

每篇0.2/

7.参加校内活动(团委、学生处、校学生会组织的)

第一名0.7分,第二名0.5分,第三名0.3分,参加未获奖者0.1

8.学院活动

第一名0.5分,第二名0.3分,第三名0.2分,参加未获奖者0.1

 

附表一 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

获 奖 等 级

加 分 标 准

国家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省、市级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校级

一等奖

1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注: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会议)发表论文者加分标准:国家级3分,省级2分,校级1分。


附表二 卫生检查减分标准

类    别

减分内容

减分标准

教室卫生

学院检查不达标

0.1/人·次

学院检查脏乱差

0.2/人·次

寝室卫生

学校检查不达标

0.2/人·次

学校检查脏乱差

0.5/人·次


附表三 其他检查项目减分标准

类别

减分内容

减分标准

学习

无故旷课

0.5/人·次

迟到或早退

0.2/人·次

早、晚自习无故不参加

0.1/人·次

早操

详细标准见学院早操管理规定

宿舍

学校检查违纪

门窗遮挡、长明灯

0.5/人·次

夜不归寝、留宿外人、违章用电

1/人·次

其他

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1/人·次

无故不参加集体清扫者

0.5/人·次

无故不参加学院集体活动

0.2/人·次


附表四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减分标准

减分内容

减分标准

受到学校处分

警告处分

5/

严重警告处分

7/

记过处分或

留校察看处分

10/

受到学院处分

通报批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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