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中环境工程领域主要研究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环境污染问题的改善和防治、环境质量的提高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环境工程技术研发、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运行和管理和污染防治等。具体设置以下两个研究方向:
1. 能源环境工程
本研究方向以国家双碳目标驱动为导向,开展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及大规模储能技术相关研究和工程实践,尤其针对清洁能源制备和存储中的分布式氢能技术、二氧化碳电化学还原、水电解及高效光催化等应用技术及储能新材料设计、研发进行突破,从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出发,实现减污和降碳的协同增效,推动我国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 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工程
本研究方向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等相关要求为导向,开展环境检测与监测评估、环境(水、固废)污染控制工程和生态修复等相关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侧重于研发以微纳加工技术为核心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公共卫生检测技术、以高级氧化技术为核心的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同时开展环境风险、生态损害评估及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等技术研发及工程实践。
二、培养目标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是与资源环境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环境工程技术应用。着重培养具备可持续发展理念,掌握资源与环境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先进技术方法,具有进行污染控制工程的设计及运营管理能力、制定环境规划和进行环境管理能力,具有环境工程领域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开发能力,能在资源、环境保护及环境工程生产和管理单位、企业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从事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掌握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地进行本专业工程设计、开发与管理能力。
3. 掌握一门外语,可以熟练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含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
1. 实行“工程导入”培养模式。培养过程以“工程导入”为培养主线,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递进式开展,其中专业实践和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2. 采用校企“双导师”联合培养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各个培养阶段的指导,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 采用“线上线下”互补融合方式。课程设置以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为目标,通过课内教授、课外传授,在线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和个性化培养的要求。
学制及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优秀者根据学校研究生提前毕业相关规定和学院要求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研究生如需延期毕业的,需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由课程学习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组成,采用学分制,二者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课程学习设置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为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非学位课程一般为选修课程。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位课程修读学分不低于16学分,非学位课 程修读学分不低于10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6学分,原则上在 2个学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环节) 包括认知实习、岗位实践、专业实践、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总共为8学分。
五、专业实践
实践教学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需到实践基地或相关企业(行业)实习,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
1. 实践教学时间、学分
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须修满8学分,具体分为认知实习(0.5学分,第3学期初执行,1周时间)、岗位实践(0.5学分,第3学期末执行,2周时间)和专业实践(6学分,第3-5学期执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2. 实践教学地点和内容
实践教学可以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或相关企业工程或生产现场进行,导师帮助所指导的研究生确定实践教学地点,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实践教学单位主要业务(主要生产产品);设计流程或生产工艺;设计、工艺原理;产品质量分析与检测;工程和生产管理、本领域应用前沿研究等。
3. 实践教学报告及其要求
实践结束后,学生根据实践内容撰写不少于3000字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内容包括:实践教学单位的主要业务(主要生产产品);设计流程或生产工艺;设计、工艺原理;产品质量分析与检测;实践教学单位技术或管理特色;技术或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践期间取得的成果以及你对实践教学单位技术或管理创新方面的建议等。
4. 实践教学学分的认定
实践结束后,由实践活动所在企业(单位)就研究生实践学习情况给出鉴定,并填写《大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项目结项书》。将以上考核表、项目结项书及实践报告(包括认识实习报告、岗位实践报告和专业实践报告)交导师审核,签字通过后,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交所在学科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合格,实践环节记8学分。
5. 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
学生进行一次学术研讨、听一场学术报告或参加一次学术会议计0.25学分,参与此类活动总计不得少于1学分,于第四学期末提交《学术活动考查表》。
六、学位论文相关要求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要求:
1.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资源与环境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环境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2.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创新性、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等。开题报告需要有至少一位企业(行业)专家参与的开题报告会论证,没有通过开题报告的,三个月后重新进行开题。
3. 论文写作
论文工作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能够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论文评审与答辩要求:
1.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2.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的其它毕业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
学位授予: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术成果满足《大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要求, 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提出学位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按照《大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每位研究生在申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前应满足学术成果要求如下:
1.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论文数量、刊物等级等)
SCI/EI期刊/会议,国家正式出版期刊,相关研究领域有影响力会议上至少公开发表或接受一篇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论文;
2. 科研成果要求(专利、专著、经评定的科研成果等)
至少有一项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公开发明专利(能在网上查询)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 其他(与毕业论文相关的创新创业大赛等)
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至少一项与论文内容有关的A级赛事奖项,且获奖等级为省级二等奖及上。
符合以上三项基本要求的任意一项,即为满足基本条件。
成果第一完成人为硕士学位论文提交人本人;或成果第二完成人为硕士学位论文提交人本人且其导师为第一完成人。
七、其他(根据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个性化要求,按序号自行依次列出标题及内容)